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银行监管巴塞尔委员会原称“银行法规与监管事务委员会”。
2、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。
3、由美国、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荷兰、加拿大、比利时、瑞典十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。
4、十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管当局为其代表,总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。
5、每年定期集会4次。
6、拥有近30个技术机构,执行每年集会所订目标或计划。
7、主要宗旨在于交换各国监管方面的信息,改善国际银行业务监管技术的有效性、建立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及研究在其他领域确立标准的有效性。
本文关于巴塞尔委员会的基本详情介绍就讲解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